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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产业靠什么振兴

2009.9.29

 摘自《国际金融报》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了很多年,但最大的拦路虎是盗版侵权行为屡禁不绝。
   其实,在法律层面上,我国并不缺乏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行为的法律法规,但侵权行为依然严重,究其原因在哪里?笔者认为,原因很多,除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外,最重要的就是法律规定原则性太强,不具有可操作性。这些原因综合在一起造成了我国许多权利人维权成本过高,侵权者侵权成本过低,权利人维权的结果往往是“赢了官司赔了钱”,不仅严重挫伤了权利人创新的积极性,也使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盗版丧失了广大的群众基础,使政府机构打击侵权盗版活动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通过加强立法,营造使权利人积极投身于打击盗版侵权行为的现实基础,是文化产业真正振兴之重。或者说,切实解决权利人“赢了官司赔了钱”这一“灭权利人创新精神,长盗版侵权者志气”的司法结果,是问题的关键。
   仅靠权利人这个弱势群体去突破地方保护主义的牢笼是不可能的,更不可能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但是政府部门的积极作为可以为广大权利人营造鼓励创新、积极投身于打击盗版侵权行为的最为有利的条件和现实基础。
   根据笔者多年打击盗版侵权者的经验和维权经历,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情况下,政府部门的积极作为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政府部门积极作为,尽快依照《著作权法》授权制定各类作品报酬标准指导价格。这是权利人计算损失的基本依据,是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重要措施。因目前缺乏网络环境下作品使用报酬标准,在我国竟然出现了盗版者侵权成立,法院判决侵权者仅仅需要按照0.67元/千字的标准赔偿权利人损失的司法结果。这一赔偿标准比1940年我党在延安时期实行供给制情况下稿酬标准1元/千字还低1/3!这是造成权利人“赢了官司赔了钱”的最主要原因。第二,政府部门积极作为,尽快依照《价格法》以及知识产权法授权,制定全国律师收费指导价格。知识产权案件的复杂性,使得世界各国都把适当的律师费作为维权的合理开支之重要组成部分,由司法机关判决由侵权人赔偿权利人。这是全球范围内保障权利人合法权利、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行为的重要措施。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解释无一例外的规定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可以计算在赔偿范围内”。但是这一保护权利人合法权利的规定,在现实中并没有很好的执行,其原因在于我国根本就没有司法解释要求的“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收费标准。只有政府部门在这两方面的积极作为,才能使国家法律的原则规定具有可操作性,把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行为这一党和国家的要求及其法律目标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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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国学热”不能和五四精神对立起来

2009.9.29

 摘自《中国青年报》

  “我不能赞成这样一种看法,就是把弘扬传统文化和继承五四的精神对立起来。或者反过来,一讲五四精神就一定不要传统文化,那样也是错的。”在上周五盛大文学与北京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国作家北大行”系列讲座上,著名作家王蒙对目前的“国学热”谈了自己的看法。
   对于今年9月暑期开学时有小学生穿上古代服装念《三字经》举行开学典礼一事,王蒙用他的幽默表示了自己的异议。他说,“我有一点糊涂,中国出什么事儿了?大清复辟了?”
   “五四时期对传统文化进行了很猛烈的批评。九十年过去了,现在我们国家又确实面临着一个挖掘传统文化,弘扬传统文化的社会热点问题,让人感叹真是此一时彼一时。”王蒙说,“我想这里头是有很多原因的。首先是历史的一种选择。五四时期,中国正在迎接一场风暴,迎接一场大的变动。而中国的传统文化比较简单,它的特质在于维护社会的相对稳定乃至和谐,而不是在推动社会的大的变革。所以对于五四时期的那些呼唤革命,呼唤翻天覆地的仁人志士来说,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一个惰性的因素,甚至是反动的因素。所以不管是胡适还是鲁迅、陈独秀,也不管是吴稚晖还是李大钊,他们都对传统文化进行了猛烈的批判。因为当时令国人感到悲痛的是,从传统文化上找不到通向现代化,通向富国强兵,发展科学技术的契机。”
   王蒙认为,“正是经过五四的洗礼,我们已经吸收、接受了大量的民主、科学、社会进步、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等观念与思想。在接受了许许多多的东西之后,我们回过头来再看传统文化,觉得传统文化有着许多有价值的东西,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尤其是当我们国家面临着不是一个风暴接着一个风暴,一个颠覆接着一个颠覆,一场大的斗争接着一场大的斗争,而是更倾向于在一种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进行渐进式的改革和发展生产、发展文化的这样一个时候。”
   “国学”在辞海上有两个解释,一个是国家办的学,一个是中国的固有文化。王蒙恰恰把“固有文化”这一说法作为自己质疑的靶子。“什么叫固有的文化?文化能固有吗?文化都是在不断的接触、开创、交流、碰撞、消化、融汇之中得到的”。“文化的问题很多时候不是简单的‘零和’模式。不是说吸收这个文化了就不能吸收那个文化。”王蒙说,“我也不接受那种说法,说我们现在要弘扬中国民族的节庆,因为现在西方的节庆已经侵入得太多了,又是情人节,又是圣诞节。不一定要对立起来。如果说情人节、圣诞节是舶来品的话,那么‘五一’、‘三八’、‘六一’也是舶来品,为什么要对立起来?”他举例说,现在一般意义上讲“国学”都是讲先秦诸子,而研究《红楼梦》,研究唐诗的人并没有被人称作国学家。“冯至先生是研究杜甫的,写了《杜甫传》,从来没有人当他是国学家。如果说年纪大了就会有国学家的资本,王蒙笑说,“我也快成国学家了,因为我还讲老子呢。”
   在讲座中,一位正在参加时下“网络文学大展”评选的学生向王蒙提问,“王蒙先生第一部作品是19岁写出来的,按照这样来算的话也是青春文学。青春文学每代都有,可在我们这一代成了一个事。我想听听王蒙先生的意见。”王蒙回答:“我觉得这跟媒体的炒作有关。低龄写作,现在不是19岁的问题,最低龄的6岁也出诗集了,当然这是特例。但是我不赞成不同派别的人互相攻击。青年人肯定有青年人的锐气,老年人有老年人的优势,我特别喜欢老舍在《茶馆》里面的一句台词,年轻的时候有牙没花生仁,老了以后有花生仁没牙。这个牙你怎么解释都行。‘80后’浑身都长着牙,想咬一口就能咬一口,而且能咬得起来,但是花生仁少了一点——就是读过的书,走过的路,吃过的盐,经历的挫折少一些。老年人是花生仁越来越多了,但牙已经不行了。”王蒙明确表示,他不希望形成一个气氛,把作家与写作按年龄来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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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一个文化馆的发展看六十年历程

2009.9.23

 摘自 www.ccdy.cn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馆是一个很有看头的馆,它的成立时间较早,又曾作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而引人关注,它的风风雨雨都折射着群众文化事业的起起伏伏。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与这个馆的老馆长、老职工聊聊过去的事情,不仅可以回顾曾经的岁月,也可以让人对于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未来有一个更为清晰的认识。
   与记者聊天的几位朝阳“老群文”中,最年轻的也有76岁了,而最大的则是今年已经97岁的第一任馆长李淑芬。她于1949年8月到北京前门箭楼文化馆工作,据她介绍,当时北京除了箭楼文化馆,还有鼓楼文化馆,都是从解放前的教育馆转为文化馆的。1954年,李淑芬调到刚成立的东郊文化馆任馆长,这也是今天朝阳文化馆的前身。她说,那时的文化馆主要是4项任务:政治时事宣传、科学普及、文化教育和群众文娱活动。虽说当时只有7个人几间房,不过本着“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方针,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文化馆的知名度也相当高。1957年6月,李淑芬参加了城市文化馆工作座谈会,并受到毛主席等中央领导的接见。在那次会上,她提出文化馆地方小、经费少,不利于更好地开展群众文化工作,之后不久,上面就拨出经费,为文化馆买下了20多亩的土地,并建起了平房。
   有了阵地和经费,开展活动就更有劲头了,即使是在“文革”期间,朝阳文化馆的活动也没有间断过。据一直从事农村文艺辅导工作的张军介绍,那时文化馆的工作人员经常要下到田间地头,与农民们同吃同住同劳动,同时辅导农民排练节目,生产队、大队、公社各级都有自己的汇演,每年“五一”“十一”,文化馆都要组织一台大型节目在工人体育场演出,十万观众的场面十分壮观。
   后来文化馆从全额拨款变成了差额拨款,改革开放后社会环境变了,文化馆的日子也不那么好过了,1983年,50岁的张启润到朝阳文化馆主持工作时,当年的工资都发不出来了。不过张启润是个从来都不怕困难的人,她在朝阳区文化局工作期间,亲身参与了基层文化站的创建工作,在那期间,朝阳区所有的街道、乡镇都建成了文化站。她把这种精神带到了文化馆的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以文补文”的方法,通过加强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再把资金投入到活动当中,她说,挣钱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服务群众。一度,区里曾有计划拆掉文化馆建酒店,张启润拿出中央的红头文件,四处反映情况,终于保住了馆址,之后又为新馆的立项奔走,为朝阳文化馆之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她有一个观点:文化馆应该是区县一级文化局最重要的单位,文化馆的工作搞好了,整个区县的文化工作都会被带动起来。
   1996年,徐伟接任朝阳区文化馆馆长,文化馆新馆投入使用,之后文化馆也恢复成了全额拨款单位,“社区一家亲”“民工影院”等品牌活动的推出,使得朝阳文化馆在当地群众中的影响越来越大。随着中央提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馆事业在迎来难得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更大的压力,不过,对于朝阳文化馆来说,其秉持的理念一直都是:“百姓的文化事业,百分之百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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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低俗图书 弘扬优秀文化

2009.9.27

  摘自《光明日报》

   在转制改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出版社如何在获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抵制低俗图书,多出好书、多出精品,弘扬优秀文化,是摆在中国出版界面前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日前,博览群书杂志社组织全国部分出版社,就此话题进行座谈和研讨。
   何谓低俗图书?山东人民出版社社长金明善认为,一是与建设文明和谐的社会文化相背离的,二是以低级趣味吸引和取悦读者,或者哗众取宠的,三是只以营利为目的的。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副社长缪宏才和青岛出版社副总编辑高建民则认为,低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它带来的毒害,违反了法规和政策。低俗图书还需要由权威部门来制定标准。   
   如何抵制低俗图书?学苑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孟白认为,这不仅仅是出版社的事,也是决策部门的事。管理者的导向很重要,到底是看重GDP还是社会效益。关键是要搞清楚文化产业的主要功能是什么,文化产业是不可能贡献很多GDP的。北京大学出版社总编辑张黎明提出,建设一种优良的图书生态,很有必要。其中之一就是要有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以美国为例,1991-2000年,有6000多种图书因为低俗而遭到了抵制。据统计,其中只有9%是政府的作为,其他都是民间组织甚至公民自身进行的。
   低俗,并不等于通俗。出版社为了满足读者的多元化需求,把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图书推荐给读者,这不属于低俗范围,而且正是出版社追求和发展的方向。出版社应该在通俗化方面好好挖掘潜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总编助理王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宣传策划部主任李和平、中国和平出版社第一编辑室主任庞旸、中国文史出版社策划室主任李春华结合各自出版社的选题,进行了这方面的经验交流。
   目前,出版社正从公益性事业单位转变成经营性文化企业,而企业的经营目标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但是图书出版这个行业是讲求社会效益第一的。在理念、价值观、经营上,出版社面临很大挑战,经营者很容易迷失方向。出版界人士认为,《博览群书》在这个时候提出这个话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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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世家谱》第5次续修完成

2009.9.20

 摘自《中新社》

   耗资千万、历时十年的第五次《孔子世家谱》续修工作已于近日全部完成。续修的《孔子世家谱》全谱共八十册,四十三万页,约二千万字,收录的孔氏族人数量超过二百万人。
  根据《孔子世家谱》最新登记情况,从二千五百多年前至今,孔子世家已繁衍至八十三代,从任何一代都能上推至孔子。如今,孔氏族人遍布全世界各地,这本家谱是联系全球孔子后人的纽带,是中国历史文化传承的一部分,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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